臺灣高山族處在積極與主流文化的對話中,雖反響很好卻仍引起了族群內部有關“正宗”的爭議。

盡量原樣上舞臺
“觀光秀”是臺灣少數民族在舞臺上展示民族意識的最初嘗試。上世紀80年代初,臺灣又掀起了“原住民族群認同運動”,包括一系列“原住民樂舞系列”和“原舞者”表演,還推出了哈古(卑南)的雕塑,拓拔斯(布農)的小說,莫那能(排灣)的詩集等。
表演者下了很大的功夫:盡量采用少數民族成員,表演內容與部落實際一致,“進場速度、燈光語法,要依其樂舞本來的情緒起伏來表現。因此要求全部工作人員,包括舞臺燈光設計等都到部落去了解這些樂舞。表演完全由少數民族演員來呈現,音樂上尊重原音,舞蹈上不加編排”。
這些努力取得了相當的成功,但溝通與對話中的誤讀在所難免。僅是舞臺,就已經對少數民族歌舞原本的時空進行了改造。
比如阿美族豐年祭中的集體舞,舞步復沓且持續時間之長(動輒數小時),根本無法在舞臺上復現,但恰是這種復沓和漫長才充分表現了原住民的祈愿和追求,對真正的欣賞者來說,觀此舞所受的心靈震撼與觀舞臺表演的感受大不相同。
“原舞”的編排中,許多認知障礙也是無法單方面克服的。“原住民樂舞系列”要依賴漢族民族學者明立國的舞臺演繹經驗,“原舞者”要依賴漢族民族學者胡臺麗的研究成果和人際網絡,乃至“文建會”的經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