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某名牌白酒被有關媒體爆料塑化劑“超標”,引發公眾關注。最近,國家衛計委公布了白酒中塑化劑的風險評估結果。那么,這個指標是什么意思?其存在的價值又在哪里呢?
為什么白酒中存在塑化劑?
公眾對塑化劑的認識起源于2011年,臺灣有企業在起云劑中添加這種化工原料,因而導致了大量的飲料被召回。此后,塑化劑問題在大陸引起高度重視,DEHP和DBP等塑化劑分別被列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受到監管部門的特別關注。它們在任何國家都沒有被批準成為食品添加劑。所以,不管其安全性能如何,不管添加量多少,只要是“故意添加到”食品中,就是犯罪行為。
但是經過調查,白酒中的塑化劑并非“故意添加”,而是從生產運輸過程中遷移而來。因為酒精是有機溶劑,如果白酒的生產和儲存中要接觸含有塑化劑的塑料管道、容器或其他設備,就會有一些塑化劑溶解到酒中。這種來自于生產設備的“污染物”在食品中是允許存在的,關鍵是控制它的量不會對健康帶來風險。
塑化劑多少算安全?
塑化劑不是食品添加成分,所以它的安全性研究并不充分,尤其缺乏以人為對象的安全性研究。這樣的情況,就是由主管部門收集動物實驗研究,確定對動物不產生危害的最大劑量,簡稱NAOEL。不同實驗所得到的NAOEL不盡相同,需要選取最小值來制定安全標準。考慮到人和動物的不同,以及人群中不同人的敏感性不同,還需要除以一個安全系數來作為人的“安全攝入劑量”。安全系數的選擇是基于人們對“不確定性”的理解,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不同機構選取的數字不一定相同。所以,不同機構制定的“安全攝入劑量”不盡相同,有時候差得還很大。
白酒中常見的兩種塑化劑是DEHP和DBP。對于DEHP,美國FDA制定的安全攝入劑量是每天每公斤體重0.04毫克,而美國環保署(EPA)制定的則是0.025毫克,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制定的則是0.05毫克。對于DBP,美國EPA制定的標準是每天每公斤體重0.1毫克,而EFSA早年制定的標準是0.05毫克,近年來基于新的試驗數據,把它降到了0.01毫克。
如果我們選取上述標準中“最嚴格”的那個值,那么DEHP的安全標準是每天每公斤體重0.025毫克,而DBP則是0.01毫克。對于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相當于每天攝入1.5毫克DEHP,以及0.6毫克DBP,即使長年累月地攝入,對健康的影響也小到可以忽略。
國家衛計委的評估結果是,只要白酒中的DEHP不超過每公斤5毫克,DBP不超過每公斤1毫克,對健康的影響可以忽略。如果白酒中的DEHP和DBP分別在這個“參考值”上,那么一個60公斤的人要分別喝6兩和1斤2兩以上,才會超過上述“安全標準”。考慮到絕大多數人不會每天都喝這么多白酒,說塑化劑含量低于這個參考標準時對健康的影響可以忽略,還是相當合理的。
塑化劑不值得擔心,酒本身更應該擔心
通常所說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指執法標準,也就是說,如果抽檢結果發現某產品中有檢測項目超過了國家標準,該產品就會被判定不合格,需要召回或者銷毀。而這個“風險評估結果”則不同。它只是告訴消費者一個參考值,使得消費者可以衡量風險有多大。即使抽檢結果超過了這個參考值,也不能判定產品不合格,也就用不著召回或者銷毀。
這個參考值更重要的價值,在于指示廠家的生產設備和工藝。這些塑化劑來源于生產和儲存設備中的塑料,如果避免酒與含有塑化劑的設備和容器接觸,就可以大大降低其含量。如果檢測值超過了這個參考值,就說明生產設備和工藝存在問題,應該進行改造。
市場上的白酒中含有多少塑化劑,是否值得擔心呢?
2013年2月,《消費者報道》送檢了九大名酒,紅花郎酒的DBP含量最高,為每公斤1.212毫克。其次是黃壇酒鬼酒10年,為每公斤0.794毫克。2014年2月,《消費者報道》再次送檢了四種白酒,結果是酒鬼酒馥郁香型白酒中DBP含量為每公斤1.58毫克 ,而10年紅花郎酒中的DBP含量為每公斤1.03毫克。其他送檢白酒的塑化劑含量都在參考值范圍內。考慮到一般人喝白酒的量,即使是這幾種DBP含量高的白酒,塑化劑對健康的影響也不足為慮。
但是,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白酒本身對健康的危害很大,即使是喝很少量,也會明顯增加患多種癌癥以及慢性疾病的風險。換句話說,白酒中的塑化劑不足為慮,但白酒本身的危害卻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