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制造Swiss Made標準提高
此項提案三個基本目標如下︰
1、保證標簽的長期信譽和價值
2、保證令購買瑞士制造腕表的消費者滿意,消費者期望腕表于瑞士制造,并且擁有來自其瑞士來源的高增值。
3、使法律更加具體,從而更有效箝制濫用情況

日內(nèi)瓦印記(Geneva Seal)
建議強化標簽行動引入的主要改變包括具體制定適用于腕表的最低值標準,與只適用于機芯恰恰相反。舉例而言,腕表如欲標示為“瑞士制造”,須符合以下要求︰
石英腕表須有60%最低瑞士值
機械腕表須有80%最低瑞士值
現(xiàn)有標準,如包含瑞士機芯、于瑞士組裝表殼及進行最終檢測等,仍然有效。然而,瑞士機芯的定義則改為須擁有60%最低瑞士值(現(xiàn)時為50%)。
瑞士值的計算亦將引入新標準,如研發(fā)及認證費用。
新法案將與新瑞士法律框架同時生效(最早可于2016年生效),屆時將設過渡期以給予生產(chǎn)商更多時間適應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