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韜勾手。

警局稱黃子韜安警報器屬違法行為,黃子韜方回應是在拍戲。
2月3日下午,黃子韜在微博上曬出置身警車中的照片,不料卻引來了十堰市公安局東岳分局的質疑,隨后黃子韜方回應這只是在拍攝現(xiàn)場。十堰市公安局東岳分局轉發(fā)黃子韜微博稱:“@小岳蜀黍 溫馨提醒駕駛員:私自安裝警報器屬于嚴重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條規(guī)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隨后,黃子韜工作室官方微博回應,稱照片是《夏天,19歲的肖像》拍攝片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