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虎毒不食子,但3歲半的樂樂(化名)與4個月大的弟弟,卻一直被惡父虐待。前日凌晨零點多,父親林某強酒后回家,再次施暴,他先是將樂樂摔在地上,又把樂樂的頭按進馬桶,最后還將樂樂從二樓陽臺扔下;幸好在一旁的樂樂的母親王某沖上前,接住了孩子。
滿身傷痕的樂樂高清圖
滿身傷痕的樂樂一覺醒來,驚恐地找媽媽高清圖
王某說,這不是林某強第一次虐打孩子了。只有幾個月大的小兒子,林某強也不放過。王某說,今年4月初,小兒子發燒,她打電話叫丈夫回家,但丈夫在喝酒。她獨自帶兒子去看病,途中遇到丈夫,“他把摩托車停在路邊,跟別人聊天,見到我們,不僅打我,還把孩子放在地上,要用腳踩;我把孩子搶回,他還騎車撞我”。
前天凌晨0點多,父親酒后回家,突然將他摔倒在地,又把頭按在馬桶里,然后從二樓扔下。好在母親王女士沖上前,正好接住。這并不是父親第一次施暴。
擔心丈夫繼續惹事,王女士將樂樂抱出泉港峰尾鎮聯巖村的家中,輾轉到惠安縣醫院治療。昨天上午,在醫院里,樂樂淺睡著,吃東西就吐,一醒就驚恐地哭鬧著找媽媽。醫生說,他左后腦顱骨骨折,雖然暫時沒有腦出血,但還需留院觀察。
目前,峰尾鎮、聯巖村工作人員已前往探望,將繼續提供幫助,警方也已介入調查。
【講述】
“他將大兒子壓在馬桶里, 又從二樓扔下”
昨天上午11點多,海都記者來到惠安縣醫院。媽媽王女士打開被子,樂樂身上一片傷痕和淤青,臉上也青一塊紫一塊。
“從前一天到現在,他都不怎么吃東西,吃了就吐,一直喊著要媽媽。”說話間,樂樂突然驚醒,哭鬧起來,王女士不停安慰,“媽媽在這”,他才漸漸安穩下來。
前天凌晨0點多,丈夫林某強外出喝酒,回來后就問熟睡的樂樂要不要尿尿。樂樂搖搖頭,林某強突然一手抓著孩子的手,一手抓著孩子的腿,將他懸空拉起后摔在地上。王女士想將兒子搶下來,丈夫卻將兒子抱到二樓,并將門反鎖,婆婆和王女士在門外怎么叫,他都不開。
“后來他就把小孩抱到廁所,頭按在馬桶里,我趕緊把水閥關掉”,王女士說,丈夫看水閥關了,就將兒子的脖子夾在雙腿之間,“我看小孩臉都要青了,死命要把孩子搶回來”。
爭執過程中,林某強還將兒子從二樓的陽臺扔下,好在王女士沖上前,正好接住。
王女士趕緊叫樂樂到隔壁阿婆家躲著,風波才暫時停歇。
“小兒子兩個月大時發燒,他還想用腳踩”
前天上午9點多,看林某強熟睡,王女士趕緊帶樂樂和四個月大的小兒子溜出家門,向峰尾邊防派出所報警。
“民警說,孩子傷得這么重,趕緊先去醫院,做下傷情檢查。”王女士擔心丈夫會到醫院繼續鬧,將孩子從家附近的醫院轉到惠安縣醫院。
王女士說,這不是林某強第一次打樂樂。才一歲多時,她帶樂樂回娘家,丈夫深夜提出要將孩子帶回去,孩子的舅舅說天色晚了,要開車送被拒絕。因為這事,夫妻鬧了口角,林某強便將樂樂的頭卡在手肘里,按在摩托車上,親戚們趕到,才將他制止。
在醫院里,孩子的舅舅說,林某強連自己幾個月大的小兒子也沒放過。
王女士告訴海都記者,今年4月初,小兒子發燒,她打電話叫丈夫回家,但丈夫在喝酒,等不及丈夫回來,她獨自帶兒子去看病,半路和丈夫相遇,“他摩托車停在旁邊,和別人聊天,看到我,毆打我,還把小孩放在地上,要用腳踩,我把孩子搶回來,他又開車要撞我。”
王女士說,她和丈夫沒有什么矛盾,丈夫常因小事發火,“例如家務沒做好,或者他打電話交代要買的東西忘了買,他就會打人,”因此,娘家人和丈夫也起過不少沖突。林某強高1.7米多,身材壯實,樂樂的舅舅說,他力氣很大,自己都打不過他。
“孩子看到我擦鼻涕,會說媽媽別哭”
王女士和丈夫結婚四五年,婚后發現丈夫有暴力傾向,“兩三個月就會打小孩子或者打我,甚至連公公婆婆他也打”。在前天凌晨的打鬧中,勸架的婆婆也被兒子抓著頭發,打到眼睛充血。
提到兒子,婆婆郭女士流著淚,“他如果不被判重刑,兩個孫子的日子怎么過?”她說,林某強是家中大兒子,十幾歲時就很皮,還曾經用衣服勒著自己弟弟的脖子。
“這幾年我一直在忍,就是為兩個孩子想,如果離婚,孩子判給父親怎么辦?”王女士說。
林某強今年31歲,大妻子2歲的他原先出海工作,這一兩年沒再出海,偶爾在親友的公司里幫幫忙。王女士懷小兒子之前,在企業上班,為了照顧兩個孩子,工作只能辭了。“他現在白天睡覺,晚上出去喝酒,都不工作了”,王女士說。
昨天下午,樂樂的精神比上午好了些,已經能喊“舅舅”“姨姨”,能說想喝奶茶了。不過他依舊依偎在媽媽懷里,陌生人靠近,就害怕哭鬧。
“他雖然小,但很懂事,看到我擦鼻涕,就覺得我被人欺負了,會說媽媽別哭。他現在特別怕爸爸,聽到他爸爸回來,就從一樓跑到二樓,要他奶奶或者我抱。”看著懷里的樂樂,王女士很心疼,希望這個夜里,丈夫不會找來,孩子能睡得安穩些。
奶奶:“他不被判重刑 兩孫子怎么過”
29歲的王某與31歲的林某強結婚四五年了,婚后發現丈夫有暴力傾向,“不僅打我、打孩子,連我的公公婆婆,他也打”。
提到兒子林某強,樂樂的奶奶郭依姆向記者哭訴,“如果他不被判重刑,兩個孫子的日子怎么過?”郭依姆說,林某強在家中排行老大,還曾用衣服勒過自己弟弟的脖子。
【部門】 鎮村婦聯將對樂樂母子提供幫助
昨天下午,海都記者來到王女士位于泉港聯巖村的家中。這是一棟兩層樓的磚混房,一樓客廳的水泥地上擺放著桌椅。敲門許久,都不見林某強應答。附近的鄰居都說,村里的家事都不愛外揚,林某強的為人和其一家的事他們都不清楚。
隨后,海都記者來到峰尾鎮政府。
林副書記看了本報官微“海峽都市報大泉州”的報道后,對王女士一家的遭遇很重視。他說,接下來,鎮、村相關工作人員和婦聯,都將根據王女士的意愿,介入并跟蹤此事。若王女士愿意走法律途徑起訴離婚,將提供相應的法律咨詢和幫助;若王女士有其他選擇,婦聯也將調解此事。后期將視樂樂情況,提供心理輔導幫助。
昨天下午5點多,泉港峰尾鎮、村兩級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到惠安縣醫院探望王女士,并送去慰問金。
目前,王女士已向峰尾邊防派出所報警,警方已介入調查。
律師:孩子父親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尚民律師事務所羅平律師介紹,若家庭成員一方對另一方存在長期持續性的精神或肉體上的虐待,構成虐待罪,無重傷或死亡,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虐待行為非長期性,導致輕傷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罪。羅律師表示,樂樂腦骨折,屬輕傷以上,林某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據刑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羅平律師表示,《反家暴法》出臺后,對被虐待者新增了保護規定。其中,家庭成員遭受嚴重家暴的,可向居住地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保護令包括:禁止實施虐待者與家庭成員同住,要求其遷出居住地;被虐待者是未成年人的,王女士可要求剝奪丈夫監護權資格,并支付贍養費用。
【網友評論】
網友“郭廷江”:希望別以家庭糾紛處之,虎毒尚且不食子!心如此狠,比畜生尚且不如!如不是可憐的母親接住,豈不是故意殺人!
網友“陳”:遇家暴就報警,不要猶豫。
網友“ANGE LINE”:那么小的孩子得留下多少心理陰影。
網友“八卦”:孩子是無辜的,就算孩子犯錯父親應該好好教育,而不是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