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上海燦星公司已經喪失了制作“The Voice of……”選秀節目中國版本的權利,但是,基于前四季的合作及影響力,上海燦星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一直在以新一季《中國好聲音》或《好聲音》之名進行選手招募及欄目招商等活動。
為此,Talpa公司在2016年3月,將上海燦星公司的關聯公司夢想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議天下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訴至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就后兩者未經允許使用其商標開展的第五季《中國好聲音》全國海選活動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并索賠300萬元。
此 外,圍繞“中國好聲音”欄目名稱歸屬,荷蘭T alpa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交《宣告式救濟和禁制救濟申請書》,希望通過 仲裁確認“中國好聲音”中英文及拼音名稱的歸屬。隨后仲裁庭6月22日作出裁決:駁回T 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 駁回T alpa對臨時禁制SCM L/夢響(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
與 此同時,獲得全新節目制作授權的唐德公司也在馬不停蹄加速維權,于6月7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訴前禁令),請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上海燦星公 司和世紀麗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 “the Voiceof China”的節目名稱,以及使用浙江唐德公司的第G1098388號和第G1089326號注冊商標和涉案節目標識一、二。
唐德公司提交的訴前保全申請于6月20日獲得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定支持,并為此向法院繳納了1.3億元保證金。
日前,上海燦星公司就上述裁定提起的復議請求被法院駁回,至此,按照法院生效裁定,上海燦星公司不得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或播出時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Voice of China”的節目名稱。
而這也正是此番浙江衛視將《2016中國好聲音》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的關鍵所在。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但如果從對外宣傳到最終播放,均與前四季節目有顯著區別,不會讓觀眾產生誤認,那么,浙江衛視或燦星公司能否繼續使用“中國好聲音”字樣呢?
類似的是,金庸寫了部《天龍八部》,古龍還能不能寫一部同名但內容不同的作品呢?
顯然,“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的最終歸屬還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
眾所周知,此前火爆
熒屏的浙江衛視《中國好聲音》并非一檔國內原創綜藝節目,而是一檔引進節目。
該 節目最早是由荷蘭Talpa公司原創的一檔名為“The Voice of……”選秀節目,因節目形式創新、剪輯獨特,不僅在荷蘭很火爆,還輸出到很多國 家實現落地,進而有了類似The Voice of America、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等世界各地的落地節目,其中, 荷蘭Talpa公司在中國的最早許可合作方是上海燦星公司。
2016年1月28日,荷蘭Talpa公司與浙江唐德影視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唐德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獨家授權后者在五年期限內在中國區域(含港澳臺地區)內獨家開發、制作、宣傳和播出第5-8季《中國好聲音》節目,并行使 與《中國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占使用許可。
這意味著上海燦星公司已經喪失了新一季《中國好聲音》節目制作權,而這也是此前《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形式“大變樣”的關鍵所在。
浙江衛視聲明1
浙江衛視聲明2
7月6日,浙江衛視發布關于《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將暫時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的聲明,聲明中表示:“為維護司法權威性,浙江衛視《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將暫時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節目更名后仍將于7月15日如期播出。”
至此,好聲音之爭已經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這場從年初就開始的“戰爭”耗時長達半年,不止于半年,隨著7月15日新節目的開播,勢必更加激烈。
好聲音事件回顧
1月20日,唐德影視公告稱與Talpa傳媒有限公司簽署了合作意向書,Talpa將授予唐德影視《……好聲音》(The Voice of…)節目的開發、發行、營銷等獨家權利和許可。
1月22日,Talpa于香港提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星空傳媒及其關聯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制作與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
1月27日,Talpa向燦星下達“好聲音”禁用令。聲明稱,Talpa于2016年1月8日已經終止被告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此外亦沒有就下一季節目與被告續約。
1月28日,燦星制作正式對外發布聲明,指責Talpa違背國際慣例索要天價模板費,稱Talpa是“單方面毀約”,并不排除“自主研發《中國好聲音》的可能性”。當日,燦星制作正式向唐德影視發出律師函,同時,星空傳媒已啟動針對Talpa的國際訴訟,擬將在荷蘭、英國和美國同步提起國際訴訟,狀告Talpa單方面撕毀合約的行為。
1月29日,唐德影視在北京召開發布會,宣布與《中國好聲音》模式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正式簽約,總共花費6000萬美元購買了《The Voice Of…》五年一共四季的版權。發布會上,Talpa公司負責人明確表示:燦星擁有之前幾季好聲音的所有權,但是他們并沒有續約。
4月20日,Talpa在北京召開媒體說明會重申,目前中國地區只有唐德才擁有《The voice of…》版權。Talpa表示,《The voice of…》授權給全球64個國家,不可能有某一個國家能自己注冊商標。“即使是小的改動也不代表就不是《The voice of …》了,依然是翻版的。”
5月6日,Talpa就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其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目名稱。
6月19日,《2016 中國好聲音(sing!china)》在浙江嘉興舉行新聞發布會,四大導師那英、周杰倫、汪峰、庾澄慶同臺亮相。現場主辦方公布,原創的《好聲音》將采用全新原創模式,節目形式、舞臺設計等環節都將進行改動,最為標志性的“轉椅”環節也將被替換,導師將乘坐全新打造的“導師戰車”沖向心儀的學員。節目計劃7月15日起每周五登陸浙江衛視。
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節目制作宣傳等活動中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與商標。
6月22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SCML/夢響(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和浙江衛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目)的救濟請求。
6月23日,唐德影視已經于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了起訴狀,狀告燦星文化等公司實施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1億元。
7月4日,北京知產法院復議結果公布:維持原保全裁定,責令燦星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該漢字最終歸屬仍等待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