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里約奧運獎牌榜上出現了中華臺北這個是哪個國家?是中國臺灣嗎?稱號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參加國際體育比賽代表團的簡稱,也是現今臺灣地區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其他國際運動賽事的名稱。
(民國時期的國足隊員,可以看到球以上印有“中華足球隊”的標識)
后來國民黨退居臺灣后,“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和“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一直沿用未變。1960年,臺灣方面將“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的對外名稱由“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更改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1974年,臺灣方面又對組織機構進行改革,將原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和“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進行拆分,組建專門負責全國體育事業的“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簡稱“中華體協會”)和負責對外聯絡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簡稱“中華奧會”)的兩個獨立實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特別是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發生“兩個中國隊”事件后,兩岸關于中國奧委會的代表權就爭得你死我活。1954年,國際奧委會49次全會上,通過了臺灣使用“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a),大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林匹克委員會”(PRC)的方案(類似南北朝鮮:Korea和DPRK),但是此方案中臺灣用的是中國簡稱(China),而大陸用的是卻國號全稱(PRC),有承認臺灣是中國合法代表之嫌,遭到了大陸方面的強烈抗議。該方案施行4年后,大陸方面退出了國際奧委會。
其后,臺灣甚至被國際奧委會單方面更名為“臺灣(Formosa)奧委會”,但是名稱涉嫌臺獨,遭到了臺灣方面的強烈抗議。
如果說在1949-1971之間,臺灣在國際上的政治地位比大陸要高。那么1971-1979之間,則是兩岸政治地位實力相當的時期,此時兩岸各顯神通,代表權爭奪更是進入了白日化的狀態,但是都堅持了相同的原則:絕不能讓對方代表中國而自己代表地方。
1978年國際奧會在雅典召開年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會中發動中東、非洲、亞洲及東歐等35國,提出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開除出國際奧委會的動議,并宣稱如不排除臺灣方面會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隊不參加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
1979年國際奧會在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召開會議,確定了一個折中的方案,即蒙得維的亞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