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天津老太趙春華因擺氣球射擊攤獲刑一案有了新進展。天津第一中級法院法官口頭答復趙春華代理律師“不同意取保候審”,律師稱將再次提交取保候審申請。
今天下午,徐昕律師接到天津第一中級法院主辦法官的電話,法院對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口頭答復:不同意取保候審。
徐昕律師告訴,其在申請理由指出,涉案槍形物根本不是槍支,此外,趙春華身體不好,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并且其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
徐昕表示,將會再次提交取保候審申請,并要求盡快給趙春華予以取保候審。同時,他也希望能盡快開庭,“只有開庭才能將問題呈現的更清楚,也希望這個案件能公開審理,可以讓公眾去旁聽”。
趙春華女兒王艷玲得知消息后表示,“雖然沒有被取保,但是還是相信法官會公平公正的處理”。
2016年10月12日,趙春華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碼頭擺射擊攤的商販13人,一并被抓到河北區鴻順里派出所,趙春華攤位上的6支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12月27日,天津河北區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王艷玲介紹,一審前,律師也曾申請對趙春華取保候審,但因為涉及槍支較多,未被批準。“當時被抓了13人,其中8人已經取保候審,趙春華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人。”
一審后,趙春華已經提起上訴,二審委托斯偉江和“劉大蔚走私武器案”代理律師徐昕。
回顧
擺射擊攤獲刑老太后天將在看守所里過生日
王艷玲上一次與母親見面,還是一審開庭時。再過兩天,趙春華將迎來今年的農歷生日,這個50多年來都沒怎么好好過生日的老太,今年將在看守所中度過54歲的生日,無法與家人團聚。
大媽擺射擊攤獲刑 律師:我有3個理由認為她無罪
律師認為,趙春華涉案槍形物,根本不是槍支,槍口比動能與真槍相差百倍,將玩具槍認定為槍支,以真槍對趙春華定罪量刑,違背常識。1.8焦耳/平方厘米的標準遠沒有致人傷亡的可能性,認定為槍支是錯誤和荒謬的。以該標準,近距離打到身上只是個紅點,不會傷皮膚,根本無需治療,威力遠小于彈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