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期間能搶到一張回家火車票對很多在外的游子來說是莫大幸事。但搶到手的票也可能“飛”了,給準備回家的人平添煩惱。記者最近就經(jīng)歷了這樣一件煩心事。
2016年12月30日,記者在12306手機客戶端上搶到了兩張2017年1月28日從西安到蘭州的K4561次軟臥車票。不料1月21日晚,記者突然收到一條以“【鐵路客服】”開頭的短信,內(nèi)容為“您購買的1月28日K4561次列車因故停運……需在2月26日前登錄12306網(wǎng)站辦理原價退票,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收到短信后記者一開始以為是詐騙電話,迅速登錄12306網(wǎng)站查詢,果真看到這趟車標明停運。賣出去的票這樣說取消就取消,而且沒有任何的補救措施,記者一頭霧水。
帶著疑問,記者致電12306客服電話。
“這趟車為什么要停運?”記者問。
“我們接到了通知要求停運。”對方回答。
“我退票后買不到相近時間的軟臥車票,怎么辦?”
“我們只能辦理原價退票。”
“你們單方面撕毀合同,怎么賠償?”
“深表歉意,我們只能辦理原價退票。”
客服代表的回答,讓人心寒。
話已至此,多問無用。記者只好默默地掛了電話,去買了機票……
無獨有偶,記者一位同事近期也有類似遭遇。這位同事訂購了2016年11月23日上午出發(fā)從武漢到北京的G502次車票,卻在出發(fā)前頭一天晚上接到短信通知說該趟列車停運。據(jù)他說當時大腦“空白”了好幾秒。
法治中國要求每個公民和組織都要有最基本的契約精神。鐵路部門既然預售了車票,就應該切實履約。即使碰到不可抗力不能履約,也應講明原因并妥善安排好已購票旅客的行程。一句“只能辦理原價退票”不但讓人寒了心,更影響了鐵路部門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