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11日10時(北京時間9時),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日本被害案在東京開始審理。本次庭審和宣判將用時七日,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12月20日宣判。
庭審中,檢方指控恐嚇罪和殺人罪,陳世峰的律師主張過失殺人罪。
檢方主張陳世峰隨身攜帶刀,陳方律師主張是劉鑫把刀遞給江歌護身,并且迅速關上了房門。據陳世峰的律師說,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
陳世峰承認曾恐嚇劉鑫,威脅劉如果不與其復合便將其裸照公布。
陳世峰的律師稱,當天陳世峰是帶著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有關劉鑫的事情的。
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錄音里,清晰的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 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據環球網報道,陳世峰律師稱,造成江歌死亡的第一刀,是奪刀造成的,當時并沒有殺意。因此陳承認恐嚇罪,否認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