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月20日15點30分,東京地方裁判所對2016年11月3日中國留學生江歌在東京遇害一案進行一審宣判,裁定被告人陳世峰故意殺人罪判處成立、威脅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法官認為,刀是陳世峰準備的,他帶有非常強烈的殺意。江歌無辜被殺害,被刺了11-12次,致命的6號傷口非常深,達8厘米左右。被告行兇后應該對江歌進行救助,其為己辯解“為了減輕父母負擔才殺人”是不合常理的。
法官表示,對于殺人罪行,被告完全否認,無悔罪之意,并把事件經過轉嫁給劉鑫和江歌,沒有反省之意,這些都是法院量刑的因素。
據悉,判決14天內,控辯雙方可以提出上訴。在法院判決現場,陳世峰聽完判決后趴到桌子上。
據報道,判決過程中,陳世峰一度暈倒。陳世峰在法官宣判確認殺人罪后沒多久,突然倒頭在證人席桌上,警察都站在犯人身后,江母神色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