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的李大姐給我們打來電話,說她正在讀大學的女兒經歷了一場套路貸——她女兒只不過借了兩千塊錢,短短半年的時間,竟然變成了104萬。現在因為這件事,她已經讓孩子退學了。究竟是什么樣的貸款,讓一個大學生背負上百萬的債務呢?

媽媽突然接到法院傳票……
李大姐是紹興人,女兒小萍今年21歲,在寧波一所高校讀大二。今年3月份,李大姐突然收到了一張來自溫州蒼南縣人民法院的傳票,她被告知,女兒因一場民間借貸糾紛被起訴了。與傳票一起寄來的,還有一張欠條的復印件,上面顯示,她的女兒欠款三萬元,月利率為2%,但還款日期與還款對象沒有寫明。

為了查實傳票的真實性,李大姐趕緊聯系上了女兒。這時李大姐才得知,原來女兒已經兩個月沒上過學了,期間一直在杭州打工。而女兒不敢上學的原因,是因為她正背負著高達百萬元的債務,并且有人正在向她追債。

事情要從2016年說起。由于自己的零花錢不夠買電腦,又不好意思向父母要錢,小萍在當年11月份的時候,通過網絡借貸平臺貸款了7000多元。借款期限為12個月,每個月要還1000多元。一段時間過后,小萍發覺,自己沒有能力繼續按時還款了。這時,一個自稱可以貸款給她的人出現了。

放貸人稱,借款2100元,到手1500元,中間的600元差價是服務費。隨后,小萍通過一個微信公眾號完成了貸款。第一個星期,小萍還能如期還清1050元,但到了第二個星期,小萍又沒有能力償還剩余的1050元了。這時,向她放貸的人又給她出了個主意。又介紹另外一個人給小萍,再去借錢。


與上次借款一樣,借款2100元,到手的只有1500元。這次,放貸人約定,小萍要在一周之內還清借款。但到了還款期限,小萍仍然沒有能力償還。這時,第三個放貸人出現了。就這樣,小萍先后找了三個人借錢,每次到手的錢都比借條上約定的要少,而到手的這些錢,她也都要用于償還上一筆欠款。

現在,我們弄清了小萍貸款的一個基本流程,向第一個人借錢,還不起后,對方給他介紹第二個人,然后用第二個人的借款償還第一筆欠款,如此循環往復后,小萍到手的錢,實際上就是第一次借款的那么多,但債務卻不斷累積了上去。從第三個借貸人手中貸款三千元之后,小萍意識到,自己肯定沒有能力按期還上這筆錢。這一次,她找到親友借錢,終于還清了貸款。
明明借了幾千元,為什么要還一百萬?
可是,截止到現在,還只是幾千元的借貸,她上百萬的欠款,是怎么產生的呢?小萍說,因為當時貸款買電腦的錢,每個月都要還1000多元,這筆錢還沒有還清。轉眼,又到了每個月的還款日,小萍再次選擇了向之前的放貸人借錢,實際拿到手2000多元,但要還3000元。

隨后,小萍認識了第四個放貸人,一個自稱是他學長的男生。對方說,由于小萍逾期還款,加上逾期費,小萍總共要還11000元。而當小萍還不上這些錢時,第五個放貸人出現了。
這個自稱江哥的人,以小萍欠款太多,逾期太久為由,讓小萍簽署了高額的貸款合同與擔保協議。所謂擔保協議,就是要小萍為別人擔保一筆貸款,貸款數目與她的欠款等值,如果對方還不出錢,小萍要替她還。但這份擔保協議,并沒有寫明替誰擔保。
之后,小萍仍然遇到了還不上款的情況,她還是選擇繼續簽貸款合同和擔保協議。這也意味著,小萍每次都需要承擔兩倍的債務。小萍說,她一共簽了四次這樣的協議,總共承擔的債務已經高達104萬元。在現場,我們沒有能看到這些協議。小萍說,對方都是在她簽完字之后就收走,不讓她留根。

警方抓獲7名嫌疑人
李大姐說,女兒經歷的這場騙局,應該是一場套路貸,主要模式就是放貸人向借款對象簽訂虛高借條,一旦借款人違約,放貸人就會介紹他去另一名放貸人處借款,用來償還第一筆貸款,借機再讓借款人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如此循環往復,一開始的小額貸款,就會變成高額貸款。
記者采訪時,小萍告訴記者,這半年來她承受著非常大的壓力,隨著債務累積的越來越多,她愈發不敢告訴父母,只幻想著自己有朝一日工作賺錢了,靠自己的能力去償還這些債務。如果不是那張傳票,可能小萍的父母現在都不知道她經歷了這么多。那么像小萍經歷的這種套路貸,該怎么辦呢?她真的需要歸還這100多萬元嗎?

今年3月份,小萍的父母在掌握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后,立刻向當地警方報了警。在經過一個月的偵查后,警方抓捕了七名犯罪嫌疑人。
記者希望就此事采訪當地派出所,但警方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調查當中,不便接受采訪。但可以確定的是,涉案七人因涉嫌詐騙已經被刑事拘留,其追債手段也涉嫌敲詐勒索罪,接下來,他們會向當地檢察院申請逮捕。具體案情,在案件偵破后,會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
新聞鏈接:
類似的事件,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
今年2月份,哈爾濱大四學生小田,在微信上向放貸人借款3000元,實際到手2000元,無法按期還款后,欠款金額最終累積到了6萬多元,無奈之下,小田向警方報警。
深圳在讀大學生小李,因為想購買電腦,找貸款公司借款7次,總共借了4.3萬元,實際到賬3.9萬元。可是一個月后,小李的欠款金額達到了12萬。
購買電腦似乎是很多大學生借款的原因,大學生小陳為了買電腦向貸款公司借錢1.3萬元。可是在一年左后的時間里,欠款累計到100余萬元,翻了將近100倍。

屢見不鮮的套路貸,讓涉世未深的大學生深受其害,而在這個過程中,大學生往往因為擔心家人知道,而任由不法分子擺布。

早在2017年4月10日,銀監會就發布了《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重點做好“校園貸”“現金貸”的清理整頓工作,明確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今年的5月4號,銀保監會同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而具體到我省,在今年的3月28日,也出臺了《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套路貸”犯罪堅持全鏈條全方位打擊,堅持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堅決有效遏制“套路貸”的犯罪活動。

從現實情況來看,一些學生之所以深陷“校園貸”陷阱,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學生自身角度看,有的大學生為了滿足畸形消費需求,在相互攀比和從眾心理的影響下,走上了借貸的道路,卻因償債能力不高而債務纏身。從外部環境看,相關部門缺乏對校園信貸的有力監管,加上正規合法的校園信貸業務不健全,導致一些不良信貸平臺有機可乘。希望從個人和國家層面上,都能提高警惕,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